個案通報處

急難救助補助→

 

申請對象:

 本會收案(未符合社福身分者)須經轉介並經評估後確有經濟困難者。

 

補助項目:

未符合社福身分之案例,經查證之後當下有急迫性的需求,例:喪葬、醫療、生活上的急迫,依家庭經濟狀況評估。

 

急難救助金:家中突逢重大變故致使生活、醫療陷入困境,造成經濟上無法負荷,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半年內申請。

 

喪葬關懷金:需檢附死亡證明書。

 

申請文件:

  1.  本會申請表 ( 如附件 )
  2.  全戶戶籍謄本 ( 影本 )
  3.  國稅局財產及所得清單
  4.  重大事故證明
  5.  死亡證明書 ( 申請喪葬關懷檢附 )

 

申請方式:

  1.  可透過郵寄、FB粉絲專頁(發送訊息)、加入官方Line等方式傳送申請表。
  2.  經由本會專員評估後送件申請。

※個案基本申請表

 

注意事項:

  • 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須告知申請人以下事項,如不同意恕不受理申請,同意為利於救助評估及後續作業,本協會可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申請人個人資料、家庭成員資料概況,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,該個資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儲存,提供本協會於審核、追蹤,於本協會所規定存檔期限或是法令規定之期限內使用。
  • 本協會保有審核及補助與否之權利,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檢附之相關資料不予退件。
  •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之。

經濟弱勢生活補助→

 

申請對象:
家庭確實有經濟困難,影響基本生活的維持(中、低收入戶或身障資格)。

 

收案條件:

本身具有中、低收入戶或身障資格,經本會專員收案查證後並由本會評估,其生活入不敷出、暫時難以維持基本生活所需。

 

補助項目:

申請者須經本會專員與轉介單位,經本會稽核小組會議審核,依個案實際狀況評估,訂定之補助期程與補助方式、生活上所需物資。

 

申請文件:

  1.  本會申請表 ( 如附件 )
  2.  全戶戶籍謄本
  3.  中 / 低收入戶證明 ( 無則免付 )
  4.  國稅局財產及所得清單

申請經濟弱勢生活補助需加檢附:郵局存摺封面影印本。

 

申請方式:

  1.  可透過郵寄、FB粉絲專頁 ( 發送訊息 )、加入官方Line等方式傳送申請表。
  2.  經由本會專員評估後送件申請。

※個案基本申請表 

 

 

注意事項:

  • 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須告知申請人以下事項,如不同意恕不受理申請,同意為利於救助評估及後續作業,本協會可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申請人個人資料、家庭成員資料概況,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,該個資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儲存,提供本協會於審核、追蹤,於本協會所規定存檔期限或是法令規定之期限內使用。
  • 本協會保有審核及補助與否之權利,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檢附之相關資料不予退件。
  •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之。

醫療費用補助→

 

申請對象:

確實有經濟困難且需醫療補助者。

 

補助項目:

依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補助金額。另補助內容如下:

 

  • 義具補助
  • 醫材
  • 其他

 

申請文件:

申請以上各項費用及醫療及藥物費用補助皆需檢附:

 

  1.  本會申請表(如附件)
  2.  醫藥費用單據。若該療程擬申請補助費用,請於醫療產生七日前將治療狀況摘要說明表(本會提供之表格請醫師於申請表上蓋章即可作申請)送達本會,且需經本會之稽核小組審核委員會通過,方得申請之。
  3.  國稅局全家之財產及所得清單(含動產、不動產)
  4.  全戶戶籍謄本
  5.  其它證明如(中)低收或特殊家庭證明、身心障礙證明。

 

申請方式:

  1.  由治療醫院之社工單位送件申請。
  2.  可透過郵寄、FB粉絲專頁(發送訊息)、加入官方Line等方式傳送申請表。
  3.  經由本會專員評估後送件申請。

 

申請時間:

醫療補助項目以醫療收據日期半年內,且單次收據以補助一次為限。

 

※個案基本申請表

※治療狀況摘要說明

 

 

注意事項:

  • 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須告知申請人以下事項,如不同意恕不受理申請,同意為利於救助評估及後續作業,本協會可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申請人個人資料、家庭成員資料概況,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,該個資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儲存,提供本協會於審核、追蹤,於本協會所規定存檔期限或是法令規定之期限內使用。
  • 本協會保有審核及補助與否之權利,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檢附之相關資料不予退件。
  •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