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難救助補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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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對象:

 本會收案(未符合社福身分者)須經轉介並經評估後確有經濟困難者。

 

補助項目:

未符合社福身分之案例,經查證之後當下有急迫性的需求,例:喪葬、醫療、生活上的急迫,依家庭經濟狀況評估。

 

急難救助金:家中突逢重大變故致使生活、醫療陷入困境,造成經濟上無法負荷,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半年內申請。

 

喪葬關懷金:需檢附死亡證明書。

 

申請文件:

  1.  本會申請表 ( 如附件 )
  2.  全戶戶籍謄本 ( 影本 )
  3.  國稅局財產及所得清單
  4.  重大事故證明
  5.  死亡證明書 ( 申請喪葬關懷檢附 )

 

申請方式:

  1.  可透過郵寄、FB粉絲專頁(發送訊息)、加入官方Line等方式傳送申請表。
  2.  經由本會專員評估後送件申請。

個案基本申請表

 

注意事項:

  • 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須告知申請人以下事項,如不同意恕不受理申請,同意為利於救助評估及後續作業,本協會可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申請人個人資料、家庭成員資料概況,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,該個資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儲存,提供本協會於審核、追蹤,於本協會所規定存檔期限或是法令規定之期限內使用。
  • 本協會保有審核及補助與否之權利,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檢附之相關資料不予退件。
  •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