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弱勢生活補助
經濟弱勢生活補助→
申請對象:
家庭確實有經濟困難,影響基本生活的維持(中、低收入戶或身障資格)。
收案條件:
本身具有中、低收入戶或身障資格,經本會專員收案查證後並由本會評估,其生活入不敷出、暫時難以維持基本生活所需。
補助項目:
申請者須經本會專員與轉介單位,經本會稽核小組會議審核,依個案實際狀況評估,訂定之補助期程與補助方式、生活上所需物資。
申請文件:
- 本會申請表 ( 如附件 )
- 全戶戶籍謄本
- 中 / 低收入戶證明 ( 無則免付 )
- 國稅局財產及所得清單
申請經濟弱勢生活補助需加檢附:郵局存摺封面影印本。
申請方式:
- 可透過郵寄、FB粉絲專頁 ( 發送訊息 )、加入官方Line等方式傳送申請表。
- 經由本會專員評估後送件申請。
※ 個案基本申請表
注意事項:
- 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須告知申請人以下事項,如不同意恕不受理申請,同意為利於救助評估及後續作業,本協會可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申請人個人資料、家庭成員資料概況,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,該個資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儲存,提供本協會於審核、追蹤,於本協會所規定存檔期限或是法令規定之期限內使用。
- 本協會保有審核及補助與否之權利,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檢附之相關資料不予退件。
-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