📢【社團法人中華至心慈善關懷協會】選舉期間公益活動中立聲明
2026-09-01社團法人中華至心慈善關懷協會
【選舉期間公益活動中立聲明】
公告日期:中華民國 115 年 9 月 1 日
適用範圍:本會辦理、協辦或參與之各項公益活動
社團法人中華至心慈善關懷協會長期秉持慈善關懷、公益服務及回饋社會之宗旨,致力於推動各項公益服務與社會關懷活動。
適逢選舉期間,為維護本會公益活動之單純性、中立性及良好秩序,避免政治、選舉或罷免相關行為影響公益服務,並避免外界因個人言行、活動影像或相關宣傳而對本會立場產生誤解,本會特此聲明如下:
一、公益活動維持中立
本會所辦理、協辦或參與之一切公益活動,均以慈善關懷、公益服務及社會關懷為目的,與任何政黨、候選人、競選、助選或罷免活動無涉。
本會不藉公益活動表達對任何特定政黨、候選人、政治團體或罷免案之支持或反對,亦不以本會名義為任何特定政治立場進行宣傳。
本會公益服務以實際服務需求為原則,不因個人政治立場、政黨傾向或對特定候選人、罷免案之意見而有所區別。
二、活動現場不作為政治或選舉宣傳場所
為維護公益活動之中立與單純,本會活動現場不作為任何政治、競選、助選或罷免宣傳場所。
任何人不得利用本會名稱、活動場地、活動場合、志工團隊或公益服務,從事競選、助選、拉票、造勢、政黨宣傳、候選人宣傳或其他政治、選舉相關宣傳行為。
活動現場亦請勿散發、張貼或展示政黨、候選人、選舉或罷免相關文宣、旗幟、標誌、看板、服飾或其他具有宣傳性質之物品。
三、所有活動參與人員共同遵守
凡參與本會公益活動之理監事、工作人員、志工、老師、合作夥伴、受邀來賓及其他活動參與人員,於活動期間及活動現場,均請共同遵守本會公益中立原則及現場活動規範。
任何人不得以本會、歡喜心義整團、志工團隊或公益活動名義,從事政治、競選、助選、拉票、造勢或相關宣傳行為。
如有民意代表、候選人、政黨人士或其他公眾人物以一般來賓身分參與公益活動,本會對其參與不表示任何政治支持、反對、推薦或背書。
四、活動期間避免政治及選舉相關議題
為維護活動之單純、中立及現場秩序,本會活動不安排、不提供政治、選舉或罷免相關宣傳活動,並敬請所有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避免討論政黨、政治、選舉、罷免及候選人相關議題。
本會尊重每一位公民依法表達個人意見及行使公民權利;惟個人自行發表之政治意見、選舉相關言論或其他相關言行,均屬個人行為及個人立場,不代表本會立場。
本項係本會基於維護公益活動秩序與中立性所訂之活動規範,並非限制任何人於活動以外依法行使其公民權利。
五、活動照片、影片及本會名稱之使用
未經本會同意,不得將本會名稱、標誌、活動名稱、活動照片、影片、志工服務影像或其他足以識別本會之內容,作為任何政黨、候選人、競選、助選或罷免宣傳用途。
個人拍攝或分享活動相關照片、影片或其他內容時,亦請避免搭配政治性文字、標題、標記、口號或其他宣傳內容,使外界誤認本會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、候選人、罷免案或其他政治立場。
如活動照片或影片中出現民意代表、候選人、政黨人士或其他公眾人物,其出席、合影或參與公益活動之事實,均不代表本會對其政治立場、政黨、候選資格或相關政治活動表示支持、反對、推薦或背書。
六、個人言行與本會立場之區分
本會尊重理監事、工作人員、志工、老師及其他活動參與人員依法享有之公民權利。
上述人員於私人時間,以個人身分發表政治意見或參與合法政治活動,均屬個人行為及個人立場。
惟未經本會同意,不得以本會職稱、志工身分、團隊名稱、活動名稱或其他足以使外界誤認代表本會之方式,進行政治、競選、助選或罷免相關宣傳。
個人言行如未經本會授權,不代表本會立場。
七、違反活動規範之處理
如有未遵守上述活動規範之情形,本會工作人員得視實際情況予以提醒、勸止或要求停止相關行為。
情節嚴重,或經勸止仍持續相關行為者,為維護公益活動秩序及本會中立立場,本會得請其停止相關行為或離開活動現場。
個人如有違反相關法令之行為,其所生法律責任應由行為人依法自行承擔;本會並將依實際情況及相關法令妥適處理。
本會亦將視實際活動性質、場地規範及相關法令要求,適時調整活動管理方式。
公益歸公益・政治歸政治
本會尊重每一位公民依法行使公民權利及表達個人意見之權利,也懇請所有參與本會活動的朋友,共同維護公益活動的單純、中立與和諧。
公益服務的目的,是將關懷送到需要的人身邊。
無論個人的政治立場或意見為何,在公益服務的現場,我們希望回到最單純的初心——關懷、服務、尊重與互助。
不分立場,只為關懷。
活動回歸公益,服務不分彼此。
感謝所有理監事、工作人員、志工、老師、合作夥伴、受邀來賓及參與活動的朋友理解、尊重與配合。
讓公益回歸公益,
讓關懷持續傳遞,
讓每一份善意都能成為社會溫暖的力量。
社團法人中華至心慈善關懷協會 敬啟
公告效力
本聲明自公告日起適用於本會辦理、協辦或參與之相關公益活動。
如相關法令、主管機關規定或本會活動規範有所調整,本會得配合實際需要修正本聲明,並以本會最新公告內容為準。
法令相關事項仍依中華民國現行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。

